天津塔吊租赁资讯
这几年,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需要的塔吊设备也慢慢增加,由于目前塔吊租赁市场不完整,各方面法规不齐全,导致双方争议日益增加,为了充分考虑租赁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达到降低过程中的风险。租赁双方应在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觉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前期调查 在签约前,租方对塔吊出租方应该有一些了解,要看看出租单位是否具备经营许可、资质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书、安全认可书。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施工项目部应对出租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和作周密详细的了解及评估,对设备生产单位现状和社会信誉进行了解,凡是小厂生产的、在社会上使用评估较差的设备不能租用。
(2)租赁方式
租赁方式应以工程的大小而决定。在租赁时间较短、工程又较小的情况下可采用计量租赁,以设备完成的工作量计价。当租赁时间较长、工程较大时,可采用计时租赁,以设备工作时间月或年来计时计价。
(4)设备租金 设备租金的确定与设备的折旧、大修费摊销、经常性修理费、保养费、年检费、车辆使用费和管理费等有关,各单位计算方法不同,租赁双方难以统一,故以计量方式比较方便,不易产生纠纷,小型设备以日计,塔吊以月或年一次性计费方便。 (3)租赁期限 如果施工租赁设备施工时间较短,实际使用时间可作为租赁期限。对于大型设备如塔吊应考虑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的时期较长,设备的租期可达到到3年;对于小型机具设备以不超过半年至一年为宜,在原租赁合同履行期满后,可商定继续租赁。总之,租赁期限也应以工程长短而定。 (5)明确双方责任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施工机械而造成施工机械受到损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修、经常性修理,并承担修理费、材料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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