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塔吊租赁资讯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成为施工企业工程机械使用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目前建筑机械租赁市场不完整,各方面法规不齐全,导致双方争议日益增加,本文就经营租赁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天津塔吊租赁资讯
租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租赁前双方调研深度不够,从而造成决策失误。如事前认为租赁设备比较合算,而实际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赁时间延长或工作量增加,导致租赁费用大增;由于对施工机械性能不了解,从而使租赁设备形成大马拉小车而增加了费用;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施工中设备满足不了工程需要;租赁方式、期限等选择不当,造成租赁费用增加。某单位曾发生过一起事件,出租方对塔吊实况进行隐瞒,使用单位将设备运至现场后,经检查该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使用,但塔吊混凝土基础已经施工完毕,无法使用的塔吊给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2.目前尚无设备租赁标准化格式合同文本,造成租赁合同不严密,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对大型机械使用风险意识不强,合同缺乏准确性、严密性,对设备返还状况和完整性没有严格的界定;双方责任不明确;有关取费界定不清;租赁方式、期限说明含糊;合同履行中对双方的违约行为与索赔论述不清将导致合同纠纷。
不久前建设部办公厅转发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这无疑为打造建筑机械租赁品牌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据贾立才介绍,目前该协会正在实施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对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市场的规范将会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办法中明确了建筑施工机械的范围包含建筑施工用的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掘进机械等,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机具。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则指专门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业务的企业以及自有建筑施工机械并对社会开展租赁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不能像现在两三个人买一台塔吊,几台搅拌机就成立一个租赁公司。下一步将要进行机械租赁企业的行业确认,要按照《办法》的要求,通过一定的程序,按照相应的市场准入条件审核租赁企业的进入;再就是对租赁企业的信用评价,这次的租赁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对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贾立才强调,办法实施后协会将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服务质量、社会信用等进行行业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服务质量或社会信用差的企业将书面警告,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对于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将收回行业确认书,予以公告,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其次关于建筑机械租赁企业管理和租赁信息的服务,协会将组织建立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为租赁双方提供信息服务。企业要赢得市场份额,信誉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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