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塔式起重机及同类型的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包括顶升、附着。
1.2对拆装工(起重工)的要求
(1)拆装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拆装工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或指定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参加起重机拆装作业。
(3)每个拆装工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位必须做到:
①准确了解其重量;
②吊点位置;
③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④正确地选择吊具和索具。
(4)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戴手套。
(5)拆装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指挥下作业,其它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有使用的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及各种吊具和索具按有关规定作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7)起重作业中,不允许把钢丝绳和链条等不同种类的索具混合用于一个重物的捆扎或吊运。
(8)拆装人员如遇身体不适,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1.3指挥人员
(1)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
(2)起重作业中,指挥人员是唯一的发布号令者,严禁无证人员指挥。
(3)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佩带有“指挥”案的袖标。
(4)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的性能。
(5)作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台起重机作业时:
①所有指挥人员必须佩带相同标志。
②各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同一种指挥信号。
③作业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操作发出指挥信号,严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司机发出指挥信号,其它指挥人员只能相互传递指挥信号。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用的通讯设备中,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④指挥人员这间必须有良好的配合,特别是在起重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员作业时,相互交接的指挥人员必须事先联系好后方能交接,绝对不允许两个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6)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7)指挥人员在作业中,按有关规定,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8)起重机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1)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工作鞋。
起重设备在安拆过程中发生经济损失巨大,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其救援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或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可向现场内、外任何人员、部门、单位求助,以争取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立即向站主管领导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各级领导、部门、管理人员或员工报告。报告人在报事故有关情况时应做到准确、具体。所有接到报告的人员,均应立即行动,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3)公司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部门报告。同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应急救援队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工具,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再最短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必要时可向邻近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请求援助。
(4)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力量,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尽最大努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会同、配合上级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以便于事故的善后处理。
(5)在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各级部门及全体员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的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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